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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材料公司召开新修订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》宣贯学习会

   近日,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经全面修订的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》(以下称“新《条例》”),并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全面准确地理解新《条例》的主旨精神及重要条款含义,增强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,有效提升采购工作质效和合规管理水平,新材料公司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新《条例》宣贯学习会,新材料公司总经理孙俊、副总经理刘红梅、各国内工程公司采购部、各海外采购分部及新材料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会。

   会上,刘红梅介绍了新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,并表示,新《条例》的施行是江苏省国有企业开展集采、招采工作的重要依据,深入学习领悟新《条例》的主旨精神,是合规经营、廉洁自律的基础,有效掌握运用相关内容,是提高效能、规范采购行为的保障。希望通过本次专题宣贯,能够为下一步工作稳健有序地开展,提供较好的指导和帮助。

   会议特邀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思仲律师进行宣贯授课。孙思仲结合其丰富的执业经验,对新《条例》中重点内容进行逐条解读,阐述详尽、分析透彻。通过引入招投标领域真实案例,向参训人员强调了在采购过程中依法合规是第一要义,帮助大家筑牢底线思维,强化责任担当。

   孙俊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建议:一是以本次宣贯培训为起点,持续开展对招标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全面和深入地学习,结合自身实际,自觉把政策法规精神落到工作实处;二是提高合规意识,从建立健全采购相关制度入手,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,健全闭环管理,进一步筑牢合规防线;三是增强纪律观念,坚持廉洁自律原则,时刻树牢红线意识,做到过程公开公正、阳光透明,确保采购工作优质高效规范推进。

   下一步,新材料公司将与集团各相关分子公司继续加强交流沟通,互学互鉴,共同促进集团工程物资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。